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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新规落地!7类行为明令禁止

时间:2025-11-28 17:15:52

时间:2025-11-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5〕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通过强化商标使用监管、规制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规范行使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通知》明确了此次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核心目标,即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原则,通过加大对商标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治理力度,严格遏制以商标实施虚假描述欺骗公众的行为,保障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从监管重点来看,《通知》聚焦七类高频、高风险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划定明确监管红线:

 

禁用未注册商标违规使用:重点整治使用含 “专供”“特供”“极品”“国” 等字样,或 “富硒”“有机”“零添加”“100%” 等宣称与商品实际属性不符的未注册商标,以及使用地名、年份、“手工”“手打” 等误导公众对产地、生产时间、工艺产生误认的未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欺骗性使用:针对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语、包装装潢搭配使用误导公众认知,或自行改变注册事项、攀附他人商标的行为加强管控。

 

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严厉打击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谎称注册商标的行为。

 

应使用未使用注册商标:将烟草领域,尤其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重点关注,确保相关产品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 违规宣传:禁止在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有认定记录的 “驰名商标” 字样,防范借 “驰名商标” 名义进行广告营销。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违规使用:核查使用此类商标的商品是否符合对应的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杜绝 “挂羊头卖狗肉”。

 

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重点查处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恶意 “撤三”(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

 

为确保监管落地,《通知》还提出六项具体工作措施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一是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举报受理渠道,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与舆情监测,聚焦食品药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民生领域,主动排查违法线索;三是建立违法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查处,跨区域案件可层报上级协调;四是强化合规引导,通过宣传教育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在相关政策中明确商标合规要求;五是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与信用惩戒,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六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营造尊重商标专用权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协作,切实将商标使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新规的出台,既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细化落实,也为当前商标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针对性解决方案,将进一步规范商标使用秩序,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公平竞争提供坚实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