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辽宁省卫生厅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四)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五)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二)有利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标准适用范围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 (三)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三、立项建议报送程序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