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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北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
时间:2014-10-20 10:00:37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安排,各地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今年11月中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下简称北京APEC会议)将在北京召开;2015年元旦、春节也即将到来。为确保北京APEC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2014年北京APEC会议的成功举办,事关我国与亚太国家建立面向未来的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事关我国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大局和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保北京APEC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活动所在地和各相关地方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将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常抓不懈,加大监管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紧抓好。重大活动所在地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重大活动涉及相关地方各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坚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加大支持和配合力度,齐心协力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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