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作了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14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5年0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管理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管理
第四节 特殊食品管理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详细内容请点此链接: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4-12/29/content_18919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