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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问答
时间:2015-04-15 10:10:54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一、问: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将该类产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二、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我国此前没有相关标准,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管理缺乏依据,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满足国内临床营养的需求,指导和规范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和使用,保障产品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
 
  三、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作用有哪些?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
 
  针对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相应的营养素含量提出了特别规定,能更好的适应特定疾病状态或疾病某一阶段的营养需求,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是进行临床营养支持的一种有效途径。但此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产品也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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