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谈外商投资法:突出的是促进和保护
时间:2019-03-11 05:52:01  
 

来源:成都商报
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表示,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和保护,对外商投资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刘俊臣说,这部法律重点是要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通过以后,肯定还会起草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这能稳定预期,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刘俊臣介绍,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的作用。几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外资三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可以预期,一定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针对目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部法律草案都有呼应。”刘俊臣举例,如对地方政府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性文件,草案里有明确的要求,一是可以制定促进便利化的措施,如“放管服”;二是遵守法定的程序、法定的权限;三是制定以后,政策性承诺要遵守。
刘俊臣说,从主要内容或核心条款来看,现在的草案对关键内容即国民待遇的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种新型管理制度。他解释,通常国际领域说的国民待遇,一般都是准入以后享受国民待遇,现在的草案规定叫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外资准入阶段,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标准的说法叫,在外资准入阶段,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给予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这就把国民待遇从准入以后调整迁延到准入阶段。”

 
版权所有: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Copyright2000-2004 chinabeverag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10-8446 4668 传真:010-8446 4236 E-mail:zyx@chinabeverage.org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1701/1702室 邮编:1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