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34号〕

时间:2020-12-24 09:00:09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8大类食品46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等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检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见网址:http://gkml.samr.gov.cn/nsjg/spcjs/202012/t20201218_324499.html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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