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50号〕

时间:2021-12-27 10:25:14 作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18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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