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2-01 11:47:23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已经202418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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