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64号)

时间:2015-09-18 01:13:39 作者:国家食药监总局


        本周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如下:抽检糖果及可可制品、焙烤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6类食品201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991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其中,糖果及可可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焙烤食品490 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4%;酒类1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5%;调味品899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占2.0%;饮料20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0%。


       一、饮料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如下:
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梧州市新佳佳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加能豆奶(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岑溪市甘大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红星豆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且糖精钠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18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0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10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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