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发文要求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管理

时间:2016-09-09 10:18:26 作者:中国网


    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项目研究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三次有关专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研讨会,多次公开征求意见,经认真修改完善并报请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168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国家认监委印发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质认定条件》共八章31条,对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环境和设施、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资质认定条件》的宣传贯彻,督促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尽快达到《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资质认定条件》的发布,将通过规范检验工作行为,推动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提高技术能力,从而有效提高食品检验工作的诚信力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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