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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标准法规
发布时间: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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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实施、第四章团体标准的监督、第五章附则五部分内容。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就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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