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网站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联系我们
综合服务平台
首页
关于协会
党建工作
行业活动
法规标准
CBST
统计评价
协会刊物
成为会员
首页
/
法规标准
/
标准法规
/
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部分修改告示
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部分修改告示
标准法规
发布时间:2018.07.16
微信扫码分享
×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复制链接
7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厚生劳动省告示269号,基于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修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中关于清凉饮料水的部分内容。
主要内容为:
1.修改了未进行杀菌消毒的矿泉水和进行杀菌消毒的矿泉水的成分规格:新设锑、亚硝酸盐氮标准值;取消锌的标准值;修改强化了砷、锰、硼的标准值。
2.修改了清凉饮料水的制造标准。
但矿泉水类中锑、砷、锰、亚硝酸盐氮及硼的成分规格在六个月内仍可以参照原标准。
上一条: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订单
下一条:
澳新修改椰奶产品在食品添加剂列表中的食品类别
微信扫码分享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