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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
南宁市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
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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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报道,南宁市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
近10年来,广西大量种植速生桉,仅南宁市,速生桉种植面积已经达到423万亩。
在今年2月份举行的南宁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撰写了代表议案,呼吁对速生桉树产区应该进行科学规划、合理种植。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开展专题调研,从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角度出发,作出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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