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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绿茶茶氨酸等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绿茶茶氨酸等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
标准法规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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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绿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拟将海藻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
zhangxx3961@sohu.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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